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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巴尔虎左旗农牧水利科技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16 来源:新巴尔虎左旗农牧水利科技局 字体:[ ]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制作。全文包括新巴尔虎左旗农牧水利科技局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从新巴尔虎左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xzq.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新巴尔虎左旗农牧水利科技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470-6601379)。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1.公开信息数量:2025年,全局于新巴尔虎左旗政务公开网站主动公开及重点领域累计发布信息达339条。内容涉及重大决策预公开、年度报告、提案建议办理、动物防疫与农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执法成果、动物防疫疫情监测和预警、科技创新成就、涉农补贴公示、农畜产品质量安全资讯、乡村振兴工作成果、各类工作部署会议重点、重点项目进展节点、工作动态即时更新、上级政策深度解读以及其他合规文件的展示等,全面呈现农牧水利科技局履职尽责的工作状态与业务发展成绩。

2.公开方式与途径:我局严格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多措并举拓宽公开渠道,提升公开质效。依托旗政务网政务公开平台,及时精准向旗委办、旗政府办报送工作动态,为上级科学决策提供可靠依据,保障全局各项业务有序推进。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5年度,我局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事项1项(结转至2026年办理)。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在政府信息管理方面,本单位持续完善政府信息审核与发布机制,制定并细化了信息公开审核流程清单,明确划分科室信息员、科室负责人以及分管领导的三级审核责任,确保每一条信息在正式发布前均经过严格、多层级的审查程序,切实保障信息内容的准确性、权威性和时效性。同时,结合2025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要求,定期对信息公开目录进行系统梳理和动态调整,及时更新和完善机构职能介绍、最新工作动态、相关政策文件等栏目的内容,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规范化、标准化水平。回顾全年工作,本单位未出台行政规范性文件,也未发生任何政府信息错发、漏发等情况,信息发布工作平稳有序、严谨可靠。

(四)平台建设情况

2025年,农牧水利科技局按政府信息公开部署和要求,配合并参与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与优化。以新巴尔虎左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为核心平台,规范设置信息公开栏目,涵盖组织机构、工作动态等板块,确保栏目要素完整、分类科学等,方便群众查询政务信息。同时,拓展线下公开渠道,通过政务公开栏、业务会议等发布最新业务信息和政策内容,构建线上线下协同互补的公开格局。

(五)监督保障情况

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专人负责日常公开工作。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科室年度工作考核,定期组织开展信息公开工作自查,重点核查公开信息的数量、质量、时效性和审核流程落实情况,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9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1

0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回应方式单一被动,缺乏主动预判公众需求的意识,对社会热点疑虑未能及时解疑释惑,难以形成有效互动共鸣。

二是专业队伍建设滞后,工作人员对公开规范、政策要求理解不深,缺乏信息撰写、舆情应对、技术应用等专业能力。

三是信息整合能力薄弱,因缺乏有效协同机制,不同部门、不同层级间存在信息孤岛和数据壁垒,难以实现政务信息的系统集成与共享复用。

改进措施:

一是建立需求研判机制,定期开展农牧水利科技领域公众需求调研,通过线上问卷、线下座谈等方式,收集群众关心的农田灌溉、牲畜饮水、农技推广、防汛抗旱等热点问题,形成需求清单;结合季节特点、工作节点(如春耕备耕、汛期、重大项目实施前),预判公众关注焦点,提前梳理政策解读、技术指导、办事指南等内容,做好回应储备。

二是强化基础业务学习,聚焦信息公开标准要求、平台实操等核心内容开展针对性培训,覆盖相关岗位人员;通过参考先进案例、交流工作心得等方式,借鉴好经验好做法;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岗位考核,倒逼责任落实,保障工作有序推进。

三是推进信息整合共享,统筹建设跨部门的政务信息共享平台,打破数据壁垒,实现行政权力运行全过程和政务服务全流程信息互联互通。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