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左乡振综发〔2024〕35号
答复类别:B
新巴尔虎左旗乡村振兴局对旗政协十四届三次
会议24004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邵光尧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内财农规〔2022〕4号)和内蒙古自治区衔接资金项目管理工作指南要求,使用各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任务的项目,必须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中选择。衔接资金项目入库严格按照“嘎查申报、苏木镇审核、旗县行业主管部门论证、旗人民政府审定”程序入库。
新巴尔虎左旗乡村振兴局
2024年7月30日
签发人: 宝泉
承办人: 郭峰
电 话: 6600003
(公开属性):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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