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护呼伦湖生态环境,筑牢北方生态屏障,提高全民保护呼伦湖意识,形成共同守护氛围,树立“人人护湖”观念,从源头减少非法捕鱼、破坏生态行为,6月30日,新巴尔虎左旗司法局吉布胡郎图司法所开展“守护草原之肾”——《内蒙古自治区呼伦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条例》的深度解读为主题普法宣讲活动。
活动现场,司法所工作人员围绕《内蒙古自治区呼伦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条例》制定背景、核心内容、禁止行为、违法责任、人人践行五个方面,结合实际案例,以通俗易懂的语言,系统解读条例相关法律要求,让居牧民群众清楚知道呼伦湖全域永久禁捕、禁止垂钓以及禁止破坏湿地、排污、乱采乱挖等规定,明白什么能做、什么违法,明晰破坏保护区生态环境的法律后果,守护周边群众的美好生活家园。讲座呼吁,守护呼伦湖就是守护我们共同的家园,大家携手努力,让“草原之肾”永续健康,为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讲座结束后工作人员向群众发放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等普法宣传折页100余册,覆盖辖区居牧民50余人次,有效增强了居牧民的法治观念与环保自觉,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在基层落地生根。吉布胡郎图司法所将持续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针对性强的普法活动,引导广大群众自觉做生态环境的守护者和绿色家园的共建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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